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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丨沪宁高速连接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3-05-25 编辑:超级管理员来源:原创 浏览量:3938

沪宁高速连接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305250014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沪宁高速连接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沪宁连接线西起中山门,东至马群匝道东牌坊,全长约6.568km。其中,中山门大街~卫岗隧道段红线宽20.5m;卫岗隧道~终点段落红线宽度24.5m。本次为既有道路维修工程,为满足设计和施工的需要,对本项目进行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设计。包括方案编制前现场调查,方案编制,协调、履行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与备案程序,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咨询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沪宁高速连接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沪宁高速连接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资质: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5-26 09:00到2023-06-01 17:00

获取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投标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宁区东山街道金源路6号城际空间站H1座八楼)8115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6-15 14: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6-15 14:00

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65号五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 招标条件

沪宁高速连接线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宁建审字[2023]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南京市

2.工程规模:本项目沪宁连接线西起中山门,东至马群匝道东牌坊,全长约6.568km。其中,中山门大街~卫岗隧道段红线宽20.5m;卫岗隧道~终点段落红线宽度24.5m。本次为既有道路维修工程,为满足设计和施工的需要,对本项目进行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设计。包括方案编制前现场调查,方案编制,协调、履行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与备案程序,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咨询等。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3.1招标范围:针对改造工程施工内容,基于方案设计及施工作业区内交通影响的内容,编制施工交通组织方案,最终形成交通组织报告。

3.2服务期:暂定365日历天(含初步方案编制3天;报交管部门审查结束后5日完成修改并获批;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咨询)

3.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 23 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企业资质: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

4.1、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投标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宁区东山街道金源路6号城际空间站H1座八楼)8115报名。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26 日至2023年6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截止。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3年6月15日14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即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65号五楼会议室。

六、 其他说明

6.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能到场或虽然到场但提供不了以上原件的,招标人将认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

6.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65号

招标人邮编: /

招标人传真: /

招标人联系人:江一帆

招标人联系电话:17551085268

招标人电子邮箱: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65号

联系人: 江一帆

电话: 1755108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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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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